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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7年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

作者: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:2017-03-23

各系:

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持立德树人,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,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,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,根据我院《荣誉表彰规范》和《学生奖助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现就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2015级、2016级所有学生及班集体(含2013级五年一贯制和2014级五年一贯制学生及班集体)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优秀大学生(三好学生)评选条件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坚定、正确的政治方向,优良的道德品质,遵纪守法,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2.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,身心健康,团结同学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,无违纪现象和不及格科目,综合测评成绩优秀。

3.获得各级各类表彰的学生优先考虑。

(二)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

1.“优秀学生干部”除应具备“优秀大学生”或“三好学生”基本条件外,还应担任班级、党团支部和院、系学生会等主要职务。

2.热爱集体,热心社会工作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,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,工作成绩优异。

3.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,工作作风正派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,为学院工作做出突出贡献。

(三)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

1.2016年度获得我院文明班级荣誉称号。

2.班委成员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;全体同学遵纪守法、热爱集体、要求上进、进取有为,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;有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的优良学风,各项考核达标,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
三、评选办法及要求

(一)评选办法

按照学院《荣誉表彰规范》文件要求,现将各系评优名额分配如下:

系别

大专段学生数

优秀大学生

优秀学生干部

大专段班级数

先进班集体

中职段学生数

三好学生

优秀学生干部

中职段班级数

先进班集体

工商

879

44

20

20

2

237

12

7

7

1

纺服

317

16

10

10

1

69

3

4

4

0

机电

883

44

20

20

2

197

10

6

6

1

信息

837

42

20

20

2

26

1

1

1

0

轻化

320

16

8

8

1

79

4

7

7

1

艺术

629

31

17

17

2

161

8

4

4

0

商贸

939

47

23

23

2

27

1

1

1

0

合计

4804

240

118

118

12

796

39

30

30

3

(二)评选要求

1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审核程序,保证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,评优结果须在系内公示3天。

2各系于4月5日17:00之前将评优汇总表(纸质稿和电子稿同时上报,纸质稿需盖系公章)交至学生工作处。

3学生工作处公示无异议后,各系组织学生填写登记表,并于4月10日17:00之前将登记表交至学生工作处。

 

附件  1. 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

     2.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

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生工作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3月23

附件1.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.DOC

附件2.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.DOC